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特种兵的都市生活 130 日常

    因着武之雅与清璇相似的容貌、气质, 佟佳侧福晋对武氏挺有几分爱屋及乌的眼缘,将其分到了琼香居, 与董鄂氏作伴。

    是的,就算和宋姐姐长得再像, 还是远远地住到琼香居吧, 万一姐姐更喜欢武之雅,岂不是很糟糕。

    同样赏了个手镯子,是羊脂玉的,不过品质中等,不功不过, 刚合宜。

    原来的乌雅格格已经走了, 那处居所早就被清扫干净了, 新来的武庶福晋住进去刚好。

    自然,品阶不高, 又尚未圆房的武之雅也不敢质疑侧福晋的安排。

    【沁玉院】

    小脸圆了一圈的槿儿正坐在绣墩儿上拿着银针, 慢文斯理地织围巾,她选的是贵气的宝蓝色, 想来很适合四爷。

    本打算从额娘那里学会了织毛衣的方法,第一件礼物要送给额娘的, 不过娘亲却说:“宝宝, 你的第一条围巾还是送给你阿玛吧,也让他高兴高兴。”

    无论自己内心对胤禛的情绪如何,清璇总是希望槿儿和齐布琛能做四爷最宠爱的公主。

    现实地说,阿玛是女儿天然的保护者, 受宠的公主与不受宠的女儿,就是两种境地。

    所以,至少在表面上,清璇希望女儿能把胤禛的地位放在自己的前面。

    不管怎么样,自己最疼爱的是她们,而四爷还有其他儿女,不是吗?

    这不是算计,这是生活,这是一种现实的母爱,不去谈什么高尚,只要你过得好!

    出于补偿和某些遗憾,清璇的一腔母爱无处安放,简直要从胸口跳出来了。

    每天都琢磨着要让大丫头吃得开心点,甚至闲来无事,还拿了一个小本子,记下了她爱吃的菜色。

    “槿儿,想吃什么就告诉额娘啊!”想想之前自己去蒙古草原的经历,清璇真的担心女儿每天吃那些牛羊肉会上火,她又是个喜欢奶制品的,容易上火。

    茉雅琪在某种程度上来说,也是挺宠爱自家额娘的,看着她那双水汪汪的杏眼,就只能多吃一点,再多吃一点了。从八分饱逐渐变成了九分饱,小脸丰腴了不少。

    此时的大清朝尚未出现毛线、毛衣,不过阿玛曾写信说到过有洋人穿羊毛编织而成的轻便、保暖的衣物,他取名为“毛衣”。

    但是宋大人觉得这东西的缺点很明显,有一股子羊骚味儿,混合着洋人的体味、香水儿,简直要窒息。

    毕竟这个时代的洋人,在洗浴、个人卫生方面还有待加强,再加上天生的大汗腺,确实味道不好闻。

    如今大清的富庶只是让他们感到惊叹,来到中国的传教士毕竟还是少数。

    中国众多的人口,对于逐利而生的洋商来说,是一片亟待开采的巨大宝藏。

    幸好如今八旗子弟兵强马壮,康熙王朝蒸蒸日上,他们尚且不敢生出什么觊觎之心。

    外国商人为了合法地在中国进行贸易,与淮安知府宋金柱有过多次的沟通和交流。

    知道女儿一直对西洋感兴趣,因此宋大人也会在信件中提到一些琐事。

    原本清璇并没有把毛衣的事情太放在心上,因为中原地区的羊毛并不充裕,处理羊毛亦是一个问题,最重要的是她不愿意再在康熙那边露脸了。

    说实在的,她对这个名义上的公公是有点意见的,手工皂、酒精消毒这些都是对国家有益的事情,诞下龙凤胎也是皇室内部的喜事,不知为何康熙始终对清璇态度不佳。

    从某种程度上来说,这就是人和人之间的缘分或者说气场不合吧!

    康熙对于宋金柱踏实、肯干的性格很是喜爱,槿儿和龙凤胎也是受到皇上疼爱的孙辈,可是清璇始终都不会受到康熙的喜欢。

    等接到槿儿要远嫁蒙古的消息之后,清璇才想到了毛衣这个好东西,对于昼夜温差大的地区来说,轻薄保暖的毛衣很实用,何况蒙古又盛产牛羊。

    让人找来羊毛,漂洗、去除杂质,纺织成线,通过加入香料和日晒去除异味,到如今得到二十来团毛线也是很不容易啊!

    等四爷回来之后,等让他试试“爱心牌”围巾,也可以顺势献给皇上和太后,有了他们的推广,羊毛线的成本会更低。

    槿儿到了蒙古之后,在里面穿点毛衣,披一件狐裘,照样美滋滋。

    不急,还有很多时间,清璇相信自己能慢慢解决女儿即将面临的诸多困扰,这是作为额娘,能做的和应该做的事情。

    北京的天气也从炎热无比,渐渐进入初秋了,皇帝和阿哥们这次刚好在江南度了一个长长的暑假,虽然也有政务要操心,不过洪灾平息下去之后,也就松散了几分。

    四爷也时不时寄信回来,江南的甜点怡人,捎几盒回家给清璇,再关心一下几个孩子的情况。

    午后,弘晖又来找哥哥和姐姐玩游戏,当然一般都是两个小男孩子玩儿,齐布琛在旁边监督着。

    在花圃边玩会儿蹴鞠,其实就是用手拍来打去,很快两个皮小子就对落在树叶上的绿飞虫感兴趣了。

    纤细的身子,细纱一样的绿色翅膀,在阳光的照射下熠熠生辉,弘晖凑近哥哥的耳朵,说道:“哥,咱们把它捉起来吧!”

    热气腾腾的小脸,因为游戏已经泛起了红晕,细密的汗水挂在汗毛上,蹑手蹑脚的样子特别可爱。

    弘晟点点头,没有说话,直接伸出胖乎乎的小手想要捏住绿虫子的翅膀,可惜,就快抓到的时候,虫子君抖抖翅膀,优雅、轻盈地飞走了。

    两个小孩儿傻眼了,弘晟还好,三阿哥直接哭了起来,大鼻涕泡泡都挂了起来。

    清璇听到动静,出来一看,真是又好笑又好玩儿,将小小的男孩抱了起来,拿了手帕子擦掉小脸上的泪水和鼻涕。

    “弘晖可是小男子汉,哭什么呀!”摸了摸小男孩儿剃得光光,只剩下几撮软毛的脑门,温声说。

    弘晖望着美丽的姨姨,不好意思地说:“呜呜—虫子,虫子,飞走了。”

    清璇从旁边看着他们的奶娘那里了解了前因后果,就说道:“没事儿,飞走了可以继续捉嘛!明天再来。”

    三阿哥点点头,圆溜溜的大眼睛被泪水洗过之后更加澄澈,“姨娘,阿玛什么时候回来啊?”

    嗯,这孩子是想阿玛了?

    清璇刮了他的小鼻梁,说道:“怎么,三阿哥想阿玛了?”

    弘晖有点委屈巴巴地说:“嗯,很久没见到阿玛了。还有,姨娘,阿玛回来之后,我是不是不能到这里玩啦?”

    他身边伺候的奶娘就是这样说的,等阿玛一回来,自己又要孤零零地住在书房边,只有阿玛空闲的时候来看看自己。

    小孩子最需要的是亲人的陪伴,虽然围着弘晖伺候的仆人很多,但是他们毕竟不一样,礼制和规矩决定了距离感。

    四爷教育过弘晖:“你记住,对于敢偷奸耍滑的下人,就告诉阿玛。”所以,小小的他知道那些表面恭谨的仆人也不一定值得信任。

    年幼的弘晖来到沁玉院就像到了一个小小的乐园,有玩伴,有宠物,有美食,还有关心他的姨姨,特别幸福。

    实在不愿意再回到原来的无趣的生活,如果自己是弘晟哥哥就好了,可以一直呆在这里。

    抱了一会儿就觉得累的清璇听到这样奶声奶气的回答,心里有些触动。

    自己好像不应该把一个幼小的生命作为报复的手段,固然皇上、太后和四爷都极为重视弘晖这个嫡子。

    可是他到底没有额娘的照看,胤禛也不是一个时间充裕的奶爸,多多少少有点对不起这孩子。

    当了母亲之后,不免对这些孩子有了更多的怜爱之情,于是放在弘晖,说道:“谁说的,弘晖当然可以到这里来,姨娘这里的屋子多得是,只要你喜欢,可以经常过来玩。”

    小孩听了这话一下子开心了起来,眨了眨眼睛,喜悦地说:“真的嘛!那我要住在哥哥旁边。”他知道齐布琛姐姐和哥哥是住在一间屋的,三个人有点挤,所以要住在最近的地方。

    一边的弘晟正在继续研究相对丑陋些的大蝈蝈,听了这话也很欢喜,一把抱住弟弟,说道:“太好啦,晚上咱们可以一起玩游戏,弟弟你想玩多久就玩多久。”

    无奈地将儿子手中的蝈蝈拿了下来,蹲下身子对弘晟说:“儿子,你能不能不要拿着虫子抱弟弟啊!何况晚上你们都得早点睡,要不然就长不高了。”

    齐布琛见到额娘来了,已经远离了小圈子,自己拿着特制的小铜水壶去给花浇水了。除了制作香料,她对种植园艺也很有兴趣,自然也不怕小小的虫子。

    早就知道额娘是个心软的,前世的母后虽然对其他皇子也很好,但是长孙皇后仿佛天生就端庄、贤淑,没有任何嫉妒之情,如庙里的菩萨。

    在晋阳公主出生后,其实和母后相处时间不长,她弭患气疾,又忙着处理宫务,调解两个哥哥之间的矛盾。对于自己和九哥多有忽视,虽然知道母后是“心有余而力不足”,还是有点遗憾。

    如今的额娘更加有血有肉,对于弘晖弟弟有着由衷的怜爱,感情非常充沛,填满了明达心头横亘的缺憾,让拥有了健康身体的小姑娘可以更加畅快地追求自己的志趣了。

    姐姐要去抚蒙的命运让明达有过忧虑,好像所有圣明的君主都对女儿、孙女有所抑制地宠爱。

    前世自己的姐姐新兴公主差点就要和亲突厥了,其他姐姐的婚事也多是被父皇拿去笼络功臣了。

    就连比较受宠的高阳姐姐也不情不愿地嫁给了房遗爱,婚姻大事全由父皇掌控。

    想到姐姐平静地说:“嫁去蒙古又何妨,这人生终归是由我做主。齐布琛,你要记住,就算嫁了人,也不要接受命运的摆布,一切都是自己活出来的。”

    是呀,从额娘那里听过唐朝旧事的明达知道了武则天的事迹,也知道太平公主当年的显赫权势,内心不可能没有悸动。

    她,盼望着,改变早夭的命运,在历史上重新书写自己的篇章,那些晚辈能做到的事情,李明达可以做得更好!

    作者有话要说:李唐皇室出身,怎么会没有一点野心,不过明达的愿望不是称霸天下哦! 166阅读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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